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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雇主代保管護照遺失 申請補發增加 印辦處從嚴審查 等待6個月才可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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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一月廿一日臺北報導】印辦處發現,很多印勞因護照遺失而需補辦的案件,有很高比例都是由雇主甚至仲介代為留存,卻又因保管不慎而造成遺失,因此近期針對護照補發申請案件,將要求等待6個月以後才能進行補辦的程序,緊縮補辦的條件。
相關人員表示,之前就有這項規定,初期雖然發現情況有所改善,但近期卻又有增加的跡象,因此即日起將嚴格執行,呼籲外勞證件應由本人自行保管,若情況持續惡化,亦不排除採取更嚴格的措施。
現階段印勞新申請、補辦護照,須事前線上填寫表單,並安排拍照、按捺指紋,之後再由印尼政府核發文件,程序較冗長。而補辦案件必須等待6個月才能安排拍照,主要是印尼政府必須調查證件是否有遭冒用而採取的必要審查程序,且該項規定適用於全球,並非針對臺灣。
印辦處表示,印勞因護照遺失而前來申請補辦,每件都會詢問申請人何時遺失、是否為自己保管等問題,然而過程中發現幾乎所有護照都是由雇主、仲介代收,有些印勞甚至表明,從入境以後就沒看過自己的護照,連用哪張照片都不清楚,顯示很多雇主並未妥善保管印勞證件,遺失後又未積極尋找,直接申請補發,相當浪費資源。
該處也提到,印勞在中東、新加坡、香港等地都有工作,但唯獨臺灣申請護照補發的案件特別多,也是印尼政府認為必須從嚴審查的原因。
據了解,印尼相關單位也已注意到此一情形,因此之前曾開會討論,未來若情形仍無法改善,不排除採取更激烈的管制作為,例如若確定是由雇主代保管時遺失,一律不得補發,勞僱直接解除聘僱關係等,勢必影響雇主用人,但也會直接衝擊印勞工作權,因此印方在做法上必須更周延。
對於護照遺失又無法等待6個月的印勞,印辦處將核發旅行文件,但也會從嚴審查,了解申請事由,若是因聘僱期間即將屆滿,有立即出境的必要時才會核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