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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發布時間:2024/02/16

  

定期查核製造及屠宰業達4.1 萬餘家  逾比率者通知改善未改善廢聘不罰鍰

 

【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二月十五日臺北報導】

 

為保障本國勞工權益,並避免雇主超額聘用移工,勞動部實施製造業及屠宰業定期查核,根據112 年11 月定期查核資料,查核雇主家數已逾4.1 萬家廠商,已發函通知1,155 家雇主限期改善,另外116 家雇主經要求限期改善,但複查後仍未符合規定,將廢止其招募與聘僱許可,而廢止許可移工人數149 人。

 

勞動部提醒,針對定期查核不符規定者,經發函通知改善的雇主,必須在規定期限增聘本國勞工或減少移工,以符合規定,如屆期未改善之雇主將被廢止超額之移工聘僱許可,但就不會被處罰鍰與管制配額。

 

勞動部說明,製造業定期查核程序作法,除國內新增投資案與臺商投資案,雇主自引進符合查核基準規定之申請案首名外國人入國滿3個月者,應納入每年2 月、5 月、8 月及11 月定期查核。而國內新增投資案與臺商投資案則於首名外國人入國滿1 年者,於當年度最近辦理之定期查核月份辦理首次查核,第2 次以後查核比照一般對象辦理。

 

又已引進外加就業安定費案之雇主,採內框與外框等兩段式查核,內框查核係針對原有五級制之名額進行查核;外框查核則針對雇主取得新措施名額後之總名額加以查核。經勞動部通知限期改善之雇主,應於規定改善期間增聘本國勞工或降低聘僱外國人人數,屆期未改善者,應就超過規定上限部分人數廢止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。

 

根據勞動部112 年11 月定期查核資料,有4萬1,108 家製造業及屠宰業雇主接受查核,這次查核結果有1,155 家雇主聘僱移工人數超過所核配比例,違法比率為2.81%,已發函通知限期改善;另外116 家雇主經要求限期改善,但複查後仍未符合規定,將廢止其招募許可與聘僱許可,而廢止許可移工人數有149 人;6個月前查核已完成改善比率88.28%。

 

又4 萬1,108 家製造業及屠宰業雇主接受查核,其中有1 萬7,860 家雇主有申請外加就安費引進移工配額滿3 個月接受查核,查核結果,其中773 家雇主移工超標要求限期改善,有85 家須提報廢止移工配額,廢止112 人。定期查核自97 年5 月實施至112 年11 月止,共查核63 次,已累計查核達1,705,502 萬家次。

 

 

資料來源: 外籍勞工通訊社新聞稿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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