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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發布時間:2024/01/02

 

勞動部113 年新制最低工資法施行  基本工資調漲勞保老年給付年齡提高

 

【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二月廿九日臺北報導】

 

勞動部指出,《最低工資法》於112 年12 月27 日經總統公布,行政院並於最短的時間內,核定自113 年1 月1 日施行,為銜接基本工資與最低工資,對於公告實施最低工資前,原依勞動基準法公告之基本工資繼續有效。

 

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,最低工資法立法,將最低工資所需參考的社會經濟指標明確入法,並確立最低工資審議會的議事規則及最低工資的核定程序,以穩定明確的調整最低工資。

 

黃維琛指出,最低工資法113 年元旦上路後,勞動部也將於明年1 月啟動最低工資法首屆審議委員的聘任程序,將發文給勞資團體,請團體推薦人員擔任審議委員。

 

黃維琛說明,對於公告實施最低工資前,原依勞動基準法公告之基本工資繼續有效,因此113 年仍是適用基本工資,另不少部會的規定、津貼或是罰金是以基本工資計算,因此這次最低工資法立法有考量銜接期,由於需要盤點相關法條,在最低工資法施行後,其他法規關於基本工資之規定若是來不及修正,將直接適用最低工資之規定。

 

另外,勞動部彙整113 年1 月實施新措施,包括每月基本工資從新台幣2 萬6,400 元調整至2 萬7,470 元,約有179 萬名勞工受惠;每小時基本工資由176 元調整至183 元,約有60萬名勞工受惠。

 

配合基本工資調整,修正「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」第1 級之月投保薪資為2 萬7,470元,以增進勞工請領勞保給付權益,預估勞保受惠約306 萬餘人、就保約117 萬餘人;「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」第1 級之月投保薪資為2 萬7,470 元,以增進勞工工作安全保障,約418

 

萬餘人受惠;「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」,新增第23 級月提繳工資/月提繳執行業務所得為27,470 元,並自113 年1 月1 日生效,受益人數約131 萬餘人。

 

因應基本工資調整辦理勞保、就保、職保月投保薪資及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逕調作業。因應我國高齡化及少子女化趨勢,老年年金請領年齡採逐步提高機制,自113 年起請領年齡由63 歲提高為64 歲(每2 年提高1 歲至115 年為上限65 歲;又未達法定請領年齡條件者,得提前5 年請領減額年金)。受影響者為民國50 年出生之被保險人12 萬餘人。

 

為避免移工取得聘僱許可後,因雇主或仲介公司未協助申辦居留或展延居留,致逾期居留情事,勞動部開辦移工在臺一站式申請聘僱及居留服務,預定自113 年1 月4 日起使用,協助雇主辦理在臺期滿續聘、期滿轉換、接續聘僱申請之外國人預估約23 萬人。

 

資料來源: 外籍勞工通訊社新聞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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